约定的还款期限届至,债务人即要积极还款,债权人接受还款后即可以终止借款合同。所以,一旦债权人拒绝接受还款的话,将直接影响双方的借款关系,特别是债务人,还将考虑是否承受借钱不还的后果。
实践中,发现债权人拒绝接受还款的话,债务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提供,经提存后将视为债务人已履行,并且债务人不承担借钱不还的后果。
同时,向公证机关申请提存后,风险将由债权人承担。
不过,债务人申请提存时要尽到通知义务,即除了债权人属于下落不明外,债务人要及时通知债权人,或者是债权人的继承人、监护人。否则的话,即使你现在申请提存已经还款,但是人家还不知道的将不产生相应的作用。
另外,如果是因为债权人有分立、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等原因,并且也没通知到债务人的,债务人因此难以还款的,债务人也可以申请提存。并且,因为是债权人的过错,导致到期不还钱后果,所以债务人对此并无相应责任。
但是,债务人到期还款时被拒绝,以为对方放弃借款未做提存的,那么今后又被债权人追偿的,那么将导致有不必要的麻烦,首先是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,比如你已经给对方转账,但是对方一直未接收等。如果因此陷入纠纷的,并且欠款也较大,那么建议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去法院起诉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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